2021年,贵州将对19个省直部门和单位开展常规巡视
6月19日,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议暨十二届省委第十二轮巡视、巡察指导督导动员部署会在贵阳召开,贯彻落实2021年全国巡视工作会议精神,安排2021年全省巡视巡察工作,宣布十二届省委第十二轮巡视组、巡察指导督导组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的决定。
会议指出,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起步之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十二届省委巡视全覆盖的收官之年,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巡视巡察工作意义重大。全省巡视巡察机构要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全国巡视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与时俱进深化政治监督,高质量推进巡视巡察全覆盖,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贵州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会议强调,要坚守政治巡视定位,精准把握省直部门单位特点和实际,聚焦党组(党委)职能责任和主责主业,紧盯领导班子和“一把手”等关键少数加强巡视监督,深入查找政治偏差,督促被巡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高质量打好十二届省委巡视全覆盖“收官之战”。要准确把握巡察指导督导工作定位,坚持同题共答,推动解决制约市县巡察工作发展的实际问题,推进全省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从6月中旬到7月底,省委9个巡视组将对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贵州科学院、省农业科学院、省文史研究馆、省水文水资源局、省文物局、省扶贫办外资项目管理中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科学技术协会、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省残疾人联合会、省归国华侨联合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贵州省委员会、省红十字会、省计划生育协会、省作家协会、贵州人民武装学院、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共19个省直部门和单位开展常规巡视。经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从6月中旬到7月底,7个巡察指导督导组将对7个市(州)党委巡察工作开展指导督导。这轮巡视和巡察指导督导工作结束后,将实现十二届省委巡视和对市(州)巡察指导督导全覆盖。
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开至市(州),5个地方和单位党委(党组)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撰文: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许邵庭
编辑:任诗音
统筹:田旻佳
编审:杨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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